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14:5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省、市提出的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各项工作任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中心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并按要求修订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2023修订版)》,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到各部室、并由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每月定期对各部室进行内部通报考核以及年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充分运用。除利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这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贵州省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做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布信息至中心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15条,省电子政务网中心门户网站617条,微博131条,微信公众平台131条,向省电子政务网市人民政府门户推送信息514条,向市人民政府网报送信息63条采纳34条,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贵州省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各16条。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度保障。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先后有出台、修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看网、盯网、管网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闻信息安全刊(播)“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中心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合法性。

二是信息保障。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明确各栏目对应提供保障的部室,将本单位10个部室分2组轮值,每月5个部室向市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至少报送1篇信息作保障。

三是安全保障。根据政务公开、网站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网站等级保护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设网站栏目,通过台账化管理本单位各栏目,载明栏目等级、更新频率、到期提醒等事项,方便网站管理。此外,每日安排值班人员,主动检查是否有不当言论、错误信息、不正确表述信息等,结合开普云对中心网站、新媒体的监测,全方位加强对错敏信息、不规范信息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问题信息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中心信息发布依托于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纳入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形成信息有效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开展。

(五)监督保障。

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信息保障工作细化分解至各部室,以考核月通报促进工作整改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每日至少通过微信工作群提醒各部室政务公开相关事宜1次以上,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培训,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激发工作保障内生动力。2023年以来,完成政务公开内部考核通报1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新媒体采用率低。中心业务较为单一,服务对象主要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对象较为特殊,信息覆盖范围较小,导致中心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用率偏低。二是报送市人民政府部门动态栏目信息质量还有提升空间。因人手紧缺,各部室拟写信息人员均为兼职,且报送信息数量较多,信息质量还需不断提升。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安排部署,高标准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二是积极探索广泛发掘信息题材,深入挖掘信息的价值。从“群众需要知道的”和“需要群众知道的”两个方面思考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报群众之所需。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写作经验交流会。中心将邀请经验丰富的笔杆子授课培训,以自身工作实际为基,结合国家方针政策、时政热点为向指导信息拟写,提高全员写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中心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件处理等费用。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