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相关规定,拟对冯*玲等评标专家进行扣减分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8-6708736。
附件: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4日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序号 |
专家姓名 |
评标评审地点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评价主体 |
1 |
冯*玲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2日 |
盘州市汽车维保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1项“迟到15分钟以内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5 |
交易场所 |
2 |
汪*义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2日 |
恒普发耳二矿选煤厂管道安装工程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0 |
交易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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