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相关规定,拟对王*勇等评标专家进行扣减分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8-6708736。
附件: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序号 |
专家姓名 |
评标评审地点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评价主体 |
1 |
王*勇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1月18日 |
贵州省三岔河(六盘水市钟山区岩脚寨至狮子口段)治理工程(下游龙场段)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0 |
交易场所 |
2 |
魏*凯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1月20日 |
六盘水市水城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1项“迟到15分钟以内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5 |
交易场所 |
3 |
冷*宁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1月20日 |
六盘水市高风险区基层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5项“接到评标评审通知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且在开标前60分钟未请假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5 |
交易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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