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及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同意《贵州省六盘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决定调整六盘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卫杰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张 霖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王 静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杨晓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华强 市不动产中心主任
陈启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李兴凯 市社会帮扶服务中心主任
刘孟攻 市水务局水利水电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武福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自然保护地工作中心主任
李 茂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 煊 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副行长
曾 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六盘水监管分局副局长
熊兴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龙 正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李兴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包括定期组织召开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有关事项,监管协调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下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承担会议召集、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拟定需要由管理委员会研究的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监督管理委员会议定事项。完成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1.市发展改革委。对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处置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行指导和协调。
2.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所需经费,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要求做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准入、监督管理业务指导相关工作,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提示问题和风险,指导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等不动产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依照工作职责对项目入场交易所需的规划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批。负责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流转交易目录编制、修订和审批入场工作。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的审查、流转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品类流转交易目录编制、修订和审批入场工作。
6.市水务局。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申请、流转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负责小型水利设施流转交易目录编制、修订和审批入场工作。
7.市林业局。负责林权流转交易目录编制、修订等工作,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项目入场审批。
8.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涉农专利和商标转化交易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按职责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涉农知识产权流转交易目录编制、修订和审批入场工作。
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创造条件吸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面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将创业担保贷款纳入为农服务平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受让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0.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指导金融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业务能力提升等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指导金融机构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
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六盘水监管分局。负责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隐患的行为,指导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12.市政务服务中心。限额以下或权属未发生变化的小宗农村产权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线下交易线上办。
1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市场化原则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专业化为农综合服务。对限额以上或权属发生变化的大宗农村产权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流转交易,发放交易鉴证书。
三、工作机制
(一)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成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相关会议。
(二)监督管理委员会议定一般性工作由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将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方面落实。监督管理委员会议定事项,由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办,及时报告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及时向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中共六盘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六盘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六盘水农领办发〔2017〕3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六盘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六盘水农发〔2021〕90号)文件同时废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