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挂牌出让主体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将公共停车场进行市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代码 | 所属行业 | 公共基础设施 | |
标的位置 | 盘州市中心城区 | 标的类型 | 挂牌资产经营权 |
标的挂牌起始价格 | 164872600.00元 | 标的当前状态 | 挂牌公告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8日 |
挂牌时间 |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8日10时30分 | ||
经营权出让期限 | 20年 |
停车场分布区域及相关数据
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5060个公共停车场车位资产经营权,
序号 | 车位名称 | 停车位(个) | 路面停车位设置情况 | 分类 | 出让年限 | 备注 |
1 | 杜鹃西路延长线 | 325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2 | 平川西路延长线 | 690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3 | 江源路延长线 | 795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4 | 云盘路 | 400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5 | 丹霞南路 | 90 | 单侧 | 1类 | 20 | 黔景假日酒店至东河儿科医院 |
6 | 金秋南路 | 60 | 单侧 | 1类 | 20 | |
7 | 兴旺路 | 70 | 单侧 | 1类 | 20 | 二幼门口 |
8 | 民福路 | 50 | 单侧 | 1类 | 20 | |
9 | 星云北路 | 30 | 单侧 | 1类 | 20 | 农发行 |
10 | 十四中 | 400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11 | 思源中学(第十中学) | 280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12 | 盘江总医院后侧 | 450 | 左、右双侧 | 1类 | 20 | |
13 | 七号路 | 80 | 单侧 | 1类 | 20 | 闽南建材城 |
14 | 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至盘江技校 | 160 | 单侧 | 1类 | 20 | |
15 | 红沙大道至红果镇政府 | 40 | 单侧 | 1类 | 20 | |
16 | 兴城学校 | 50 | 单侧 | 1类 | 20 | |
17 | 宏财投资大厦停车场 | 150 | 地下停车场 | 1类 | 20 | |
18 | 体育场停车场 | 600 | 地下停车场 | 1类 | 20 | |
19 | 月云中庭停车场 | 260 | 地下停车场 | 1类 | 20 | |
20 | 锦合佳苑停车场 | 80 | 地下停车场 | 1类 | 20 | |
合计 | 5060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2、意向受让方须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盘州市财政局缴纳的价款。
2、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在出让方所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4、本次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红果镇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2#楼2单元21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应踏勘停车场现场、了解停车场权属状况,必须认可《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8日到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红果镇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2#楼2单元21楼)提交书面申请。
3、挂牌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8日10点30分,本次挂牌为现场报价,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现场最终报价为准。
(四)报名文件递交地点: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红果镇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2#楼2单元21楼)递交报名文件时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内容要求、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保证金的交纳要求: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文件前需将保证金缴纳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
账号:0809001700000592-0003
竞买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6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有效,否则无条件取消竞买资格),现金缴纳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竞买人在办理保证金转账手续时,建议在银行柜台人工办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转账可能导致不能入账。)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备注栏须填写“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
(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意向受让方可前往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红果镇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2#楼2单元21楼)现场获起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时,意向受让方应向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单位简介等),并由出让方或由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机构方可领起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4. 挂牌出让公共停车场经营权的基本情况;
5. 响应文件格式。
(七)本次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最终报价为准,现场报价须对本次挂牌的所有目标资产经营权同时报价,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挂牌确定的受让人,总报价低于标的挂牌起始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八)成交结果确认:出让方将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本次挂牌成交结果。
(九)停车场经营权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受让人须抓紧拟定《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在各方对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受让人必须与出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盘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竞买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3、本次挂牌的单项资产经营权加价幅度为1万元的整数倍;
4、本次挂牌竞买人资格由出让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审查;
5、本次挂牌由盘州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12日 16 时 00分(要求: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前,须先到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缴款手续,并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在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资产经营权挂牌活动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0时30分。
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标的物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和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书面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出让人: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18487124568
联 系 人:李治龙
代理机构:贵州华之信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97826566
联 系 人:任利章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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